青海金融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国际刊号:1007-841X
国内刊号:63-10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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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的青海经验

青海是全国最典型的连片特困地区之一,自然条件严酷,各种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农牧业发展基础薄弱,生产力发展滞后,农村牧区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扶贫开发难度大、成本高,实现脱贫致富受到多重制约。其中最主要的制约因素就是资金短缺,投入不足。特别是农牧民担保难、贷款贵,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不足,农牧民金融知识和市场意识缺乏等问题最为突出和明显。
  为有效破解这一系列难题,2014年,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决定在全省实施金融扶贫示范村建设工程。2015年,在全省建设1个金融扶贫示范州、10个金融扶贫示范县,以精准扶贫、精准发力为导向,积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有偿使用方式,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不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地区、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
  无偿资金和有偿资金“两轮驱动”
  一是政府主导,完善机制,确保扶贫富民工程有效开展。按照开发式扶贫和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银行参与、融资推动”的原则,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金融办、中行西宁中心支行、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加大产业化扶贫工作力度的意见》,建立了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主办银行制度,省信用联社、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作为第一批主办银行。进一步扩大了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继续对民贸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实行优惠利率,落实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新增支农再贷利率再降1个百分点的优惠金融政策。贷款发放坚持“政府引导、平台担保(县级支农信贷担保体系)、金融机构自主放贷”原则,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担保和贴息,按银行年基准利率的3%-5%贴息,贴息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财政部门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对贷款对象的担保、贴息资格及所选项目效益进行评估、审核、确认。建立了金融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金融扶贫制度设计和沟通协调,建立考评考核奖励机制,为解决贫困群众发展致富产业资金“瓶颈”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是围绕重点,加大宣传,促进扶贫富民工程扎实推进。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贫困农牧民对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政策认识不到位,了解不全面的问题,省扶贫开发局及时策划方案,积极与媒体对接,组织媒体记者走进贫困村,通过电视、广播、报刊、选派乡镇扶贫专干和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政策要求、扶持范围、对象、产业、贷款发放程序等等,让广大贫困群众清楚的知道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要干什么、哪些人能够贷款、贷款支持哪些项目,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一个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广大农牧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让“金融扶贫”这池活水更好地浇灌贫困地区。
  三是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稳步推进富民工程健康发展。选择村两委班子能力强,带头讲团结、讲稳定、讲信用,信贷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高、产业基础好和能人带动强的贫困村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后再逐步分批次推进实施,最终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的全覆盖。
  去年10月、11月中旬,分别组织西宁、海东市和海南、海北、海西州及所辖县区扶贫开发局项目干部及省局业务干部共36人组成2个学习考察组,先后赴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对三省区的金融扶贫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学到了实招,为青海省创新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注入了强劲动力。
  截至目前,全省金融扶贫示范村已达到148个,引导金融部门以基准利率发放贷款18.6亿元,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2015年,力争撬动资金规模突破20亿元,提升了扶贫开发工作水平,为扶贫攻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创新模式,注重实效,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进程。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创新多样化金融扶贫模式,构建多元化金融扶贫资金供给保障体系,使贷款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使金融扶贫资金真正发挥最大效益,形成集中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主要形成了四种创新模式:
  支持能人大户提高带动发展能力。充分发挥贫困村能人大户的帮带作用,实行多户联保+大户帮带+基地+理事会+农牧户参与+整体推进的经营模式,实现了农牧户共同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目标。例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哈勒景蒙古族乡哈勒景村将150万金融扶贫资金作为担保基金向银行质押,银行按1:10的比例放贷,发放贷款1500万元。民主选举产生村扶贫担保基金理事会、监事会。确保精准扶贫“落地生根”,采取“能者多贷、10户联保、能者帮贫”的方式,对信用度较高的能人和大户分配较大额度的贷款。获得贷款的大户必须义务帮带一个贫困户,保证其年创收至少1万元。对确无能力贷款的特困户,从大户贷款时交纳的4%扶贫滚动基金中按每户2000元至5000元给予补助,用于购置周转牲畜或务工设备。在扶贫资金的杠杆撬动下,积极培育和发展舍饲养殖、牛羊贩运、饲草饲料、旅游四个主导产业,经济效益显著。全村165户户均年增收2.2万元,人均增收5500元以上。
  支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提高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提高扶贫龙头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充分发挥扶贫龙头企业依托自身资源、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实行基地+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发展运作模式,结成利益联结体,实现双赢。2014年,投入金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900万元,直接拉动各类金融机构贷款3.8亿元,扶持全省44家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用于流动资金,技能改造升级,建设产业基地等。直接间接辐射带动农牧户14.47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87万户,吸纳贫困劳动力7767人,户均年增收4000元以上。
  支持贫困户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协调引进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和农信并签订合作协议,中和农信三年共出资1.8亿元、青海省配套投入0.9亿元,在西宁、海东等9个贫困县实施免抵押、免担保、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合作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目前,2700万元项目资金已安排落实到位。例如: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截至8月中旬,累计发放贷款320万元,经回访调查,贷款的贫困户普遍反映中和农信服务好,放款灵活快捷,有效缓解了农户发展生产、生活周转资金短缺问题,为贫困群众增收和扶贫开发增添了后劲。   支持大学生创业能力。为切实解决青年创业资金短缺的瓶颈,助力实现返乡大学生的创业愿望,在全省20个贫困县开展了青春创业扶贫行动,实施青春创业贷款项目113项,贷款规模达7565万元,有1838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有志青年通过创业贷款实现就业。
  创新金融破解脱贫难题
  通过精准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发展特色产业,产生了综合效益,提高了扶贫开发水平,加快了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进程。
  首先,解决了贫困户贷款和担保难的问题。“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作用是通过财政扶贫资金,为贫困户贷款提供担保,降低准入门槛。扶贫小额信款政策的出台,拓宽了致富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贫困农牧民发展致富产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加快了脱贫步伐。
  其次,放大了扶贫资金的总量。借助银行这个平台,进一步扩大扶贫资金来源渠道,不断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将更多扶贫资金运用到贫困户的民生上,引导金融机构放大扶贫资金的投放规模,逐步增加扶贫资金总量,扩大扶贫覆盖面,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再次,解决了贫困户贷款贵的问题。财政扶贫资金为贫困户贷款提供贴息,金融机构适当让利,既有效解决了贫困地区农牧户“贷款贵”的问题,对民间借贷也有很明显的“挤出”效应,让贫困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最后,推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步伐。积极搭建农牧区青年创业就业金融平台,鼓励创业就业,拓宽致富增收渠道。通过资金、技术、培训、电商、咨询服务等支持,实现培育市场主体,壮大扶贫产业的双赢目标,为扶贫攻坚汇聚了持久的澎湃动力。
  实践中总结经验与启示
  在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具体工作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点工作启示:
  启示之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和带动银行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甚至民营资本进入扶贫开发领域,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
  启示之二:坚持科学发展,创新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银行的沟通协调与通力合作,深化精准扶贫,强化攻坚合力,形成齐抓共管、全面发展、整体推进的局面,才能保证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启示之三:在资金分配、项目的选择和实施上,只有广泛听取贫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当地的传统习惯和生产生活需要,才能调动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是搞好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关键。
  启示之四:以抓好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抓点示范,扩面带动,把试点中好的经验、做法、亮点,采取多种形式展示成效,让更多的贫困群众了解和享受到国家扶持政策的支持,提高自己脱贫奔小康的信心和能力,让金融扶贫成果更巩固、更长远、更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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